交通
肇事罪的
量刑幅度: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
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死亡三人、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
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在六个月
拘役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5、其他增加
刑罚量,确定
基准刑的情形。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