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按
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
股权,但是要求有可以
强制执行的文件,比如
判决书、调解书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
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
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
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
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
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