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未按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向
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向法院
起诉主张工程价款。
对于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要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就要按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
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