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伪造
公司印章对外
签订合同构成
表见代理的,即使该
伪造印章的行为后被认定为伪造
印章罪,也不影响所
签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在审理
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
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
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
被害人的
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使用假公章不能构成表见代理,则
合同无效,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则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
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