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儿媳和女婿能继承遗产吗

2.7k浏览 帮助27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5
儿媳和女婿是满足一定条件是享有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满足
第一,丧偶,
第二,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满足
第一,丧偶,
第二,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儿媳和女婿能继承遗产吗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0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3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儿媳和女婿能继承遗产吗
一键咨询
  • 152****5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3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8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8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81****12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73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862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儿媳,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儿媳,女婿享有继承权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李某爱人早逝,其有三子,长子李大,次子李耳,三子李山。长子李大于先被继承人亡故,其媳张某自丈夫去世后,便与李耳、李山一起承担了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但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有收入和自理能力,较少向儿子及儿媳提出经济或劳务上的要求,儿媳张某也如小叔子李耳、李山一样平常不断前往被继承人的住处探望老人。只是在被继承人李某临去世前 三、四个月,李某因病住院累及子媳,直至亡故。儿媳张某不仅在老人生病疗养期间与李耳、李山轮替伺候,还承担了老人三分之一的丧葬费。后在处理老人的遗物时发现有三万元现金,但李耳、李山持有该三万元后不同意分配给张某,形成纠纷,张某遂诉至,要求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享有继承权。理由如下: 一、本案中,张某作为被继承人的儿媳,其与李某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姻亲关系,是基于张某与李某的长子李大的结婚事实而产生的。在李某的长子李大亡故的情况下,这种姻亲关系也随之消灭,则张某与被继承人李某在法律上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但张某并未因不用承担义务而放弃对被继承人的赡养,而是在事实上承担了其丈夫应尽的义务。国家为鼓励这种行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二条)。故,张某享有继承权是有法律依据的。 二、承认张某享有继承权并让其据此分得一部分遗产,这恰好也体现了我国民法所强调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前所述,作为丧偶儿媳的张某本无赡养李某的义务,其对李某不尽任何义务都不会受到法律的责难。但她履行了一定的义务,那么在法律上也就应当让她享有一定的权利。而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在合乎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享有继承权,这种中国特有的继承制度恰能解决这一问题,这即顺乎人情,又符合法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该条的规定已有一定的滞后性,不适用当前的实际情况。因该解释出台时我国尚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国民的养老问题主要满足于吃饱穿暖。至于亲情赡养、精神慰藉,当时考虑尚少。而如今,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老年人生活条件多有改善,他们缺乏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慰藉,目前日渐增多的精神赡养案即是明证。本案中,被继承人李某有收入又有自理能力,其在物质方面的需求并不大。倒是在儿子亡故的情况下,儿媳能去探视,这无异能给其极大的安慰。更何况儿媳承担了三分之一的赡养义务。是故,应当承认张某享有继承权并分配给其一份遗产。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不享有继承权,但享有酌情分得遗产权。理由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丧偶儿媳享有公婆遗产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是“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帮助”。具体而言是指经济上给予老人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把老人日常生活料理的井井有条。并且这种行为具有长期性、经常性。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上述要求. 二、张某不享有继承权,不意味者她的行为在法律上遭到了否定。法律作为评价人们行为的规范,对具有积极意义的行为还是持肯定态度的。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后项规定:继承人以外对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适用该条,酌情分配给张某部分遗产,同样体现了我国民法所贯彻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设若张某与其亡夫有子女,则张某与其子女代位继承分得的遗产可为三分之一强,设若张某无子女,则其分得遗产可为三分之一弱。这样,较之张某直接享有继承权更有利于处理此类纠纷。
364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56****6655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7****5273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38****9884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