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
赔偿:
1.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的
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
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
工资;
3.工资和
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
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