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有6种:
1、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包括
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
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
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
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是指由于
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
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
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
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