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是可以要求
强制执行。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被执行人没有按执行通知履行的话,人
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
赡养费、
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
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
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
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