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范围如下:
1、
医疗费用;
2、
护理费用;
3、
误工费用;
4、餐饮费用;
5、
交通费用;
6、如有达到
伤残,就有伤残费用。
7、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