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都可以。随传随到,如果故意拖延,公安机关有权直接
拘留戓上诉检察院申请
逮捕。
传唤的目的是
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
拘传的
强制措施,强制疑
犯罪嫌疑人到案。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89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