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
伤残证》或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发生
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
复印件、出院小结。
三、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四、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五、
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街道、乡镇政府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在校读
书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供养子女,应出具
领养公证书等材料。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
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