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证明存在
劳动关系的
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有
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
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
欠条,则最好,上面的证据可以都不需要,到时可以直接凭单位的证明或欠条直接向法院
起诉。
《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