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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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
贷款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一般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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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定信用额度。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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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
放贷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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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申请。
申请贷款时,持贷款证、有效
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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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
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随后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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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
借款合同约定
偿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
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
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
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