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变卖
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及时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返还财;而且为防止第三方恶意转让或
转移财产在
起诉时可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