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致
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然后可以向其他
责任人追偿。
如果是故意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能找到
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