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
结婚的本质区别。
2、双方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
共同共有处理。但有
证据证明为
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
3、双方有互相
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
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
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
4、双方无
继承关系。一方死亡后,不能继承遗产,只能按相互扶助关系处理,分得适当的遗产。对于
抚恤金方面,鉴于其与死者有这种关系,也可适当得到一些抚恤金,以慰藉其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