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
主体资格为
股份公司。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
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且满足以下条件: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
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
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
三、公司规范运行,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行。
四、公司具有规范的
财务与会计制度。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