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在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公司开具
离职证明,滞后拿到离职证明的,由原单位承担相应的薪资
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2、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
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