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方经过商量就小孩的
抚养、财产的分配、
债权债务的处置等事宜达到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本人的
结婚证以及前述
离婚协议书,共有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解决
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
离婚证。
2、商量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商量,坚决
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或者出世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能够证明隶属
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证、车辆登记证书等
证据诉讼到寓居地法院,要求法院裁判离婚。法院将对夫妻两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由、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两方的感情可否确已破碎,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裁判。既然另一方分别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决离婚,就只能向法院
诉讼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