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
身份证原件(
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
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二婚的请带上
离婚证或
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
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
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
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
结婚证,填写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办理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
离婚调解书和
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
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
法律效力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是在婚姻
登记机关登记
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