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
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
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车辆
追尾的
肇事方即是交通事故责任者。
1、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
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2、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
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
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员从事运输,车主(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在被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没有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的受益人。如果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
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车主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