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法中对于
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
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
停工留薪期间,原
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
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
2、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