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买的房子,
房产证登记时谁就是谁的。
结婚后也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要去房管局增加女方姓名,将成为
共同财产,也就是男方将房屋部门赠与你,你们共同所有,但应当由书面
赠与合同,赠与要
交契税。具体情况可向房管局咨询。
3、如果
离婚,房产证没有加你的名字,房屋时男方的,在
婚姻存续期间还得贷款时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自己的婚前
个人债务,比如离婚时共
还贷款10万,那么你可以主张返还5万给你。但房屋不能要求分割。
4、如果离婚时,房产证加了你名字,就是男方将部分
房屋赠与你,你只能主张赠与你的部分,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