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
辞职的情况。
劳动者依据《
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
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
工资并办理
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
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
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
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
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
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