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牌照没有贴保险标志不可以上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
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
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