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
证据表明,在
婚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
损害赔偿。因此
男方出轨,在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男方不必然就少分,甚至不分,女方不必然就多分,甚至全分。
2.这要看出轨的程度,是不是达到了《
民法典》所规定的,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一般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同居具有一定的持
续期间。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开房,不宜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3.综上,如果男方出轨,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情形,无过错方可以
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包括
精神损失费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