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监察委移送给检察机关,进入
司法程序之后,律师介入可以联系到留置人员。但如果是
职务违法、
职务犯罪调查工作则无法联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
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
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
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被留置人员
涉嫌犯罪移送
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
管制、
拘役和
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