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
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1年月日,在召开。本次会议由提议召开,执行
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人,实际到会股东,代表
表决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变更股东为:
二、
修改公司章程第第章第条内容为:
三、公司于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涉及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先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公司将于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股东(签字、盖章)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