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第4条是怎么规定的

2.8k浏览 帮助27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1、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符合《海运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考虑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国际海运市场竞争状况和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的政策。
2、交通运输部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其他适当媒体上及时公布国际海运市场竞争状况和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的政策。上述状况和政策未经公布,不得作为拒绝申请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第4条是怎么规定的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09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96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第4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40****7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4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2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2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77****630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77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51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森林法处罚条例细则
[律师回复] 对于森林法处罚条例细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反森林法规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二立方米以下、幼树一百株以下的,非林区一立方米以下、幼树五十株以下的,或者造成相当于二立方米木材、一百株幼树以下损失的;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十立方米以下、幼树二百株以下的,非林区五立方米以下、幼树一百株以下的,依照森林法 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盗伐的林木或者其变卖所得,应予以追缴。属于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返还原主;属于全民所有的,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收缴作为林业基金。 第四条:在森林防火期,违反规定用火的,处以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违反规定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烧毁面积五十亩以下,或者造成损失价值一千元以下的; 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三十元至三百元的罚款。 第五条:伪造或者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依照森林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对已获利的,除应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并可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 伪造或者倒卖木材运输证件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情节严重的; 林业主管部门除可组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完成更造新林任务,所需费用由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外,并可处以相当于所需造林费用的罚款。 第七条:违反森林法规致使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珍贵树木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遭受破坏的,从重处罚。 第八条:被责令补种林木,因故不能补种的,可以交纳所需的费用,由林业主管部门收缴,代为补植。 第九条:违反森林法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执行。 林业部统一制发《林业行政处罚通知书》、《补种林木通知书》和收缴木材、款项《收据》的格式。 第十条:本办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1.5k浏览
最近周围在进行房屋征收,想请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释义】 本条是关于被征收人救济渠道的规定。   本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体现了行政法规对房屋征收当事人双方关系的调整,明确了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释义】 本条是关于征收范围确定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禁止活动的规定。    一、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关当事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活动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时,征收补偿方案中应当明确房屋征收范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计划中应当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二、有关部门对禁止从事的事项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1k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9****9719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34****6562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82****3443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