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权人的
撤销权性质有请求权说、
形成权说、责任说、折衷说等。撤销权的实质为对于因
债务人的行为而受有利益的第三人请求其所得利益的权利,依此说请求撤销之诉为给付之诉。
【法律依据】
二、根据
民法典,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
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