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公证的
遗嘱叫做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
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至于在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中,房管部门是否要求办理公证,这是另一回事。
2、但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公正遗嘱是没有
有效期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但
继承人或受赠人的
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若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
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
3、遗产继承的时效限制如下:
第一,对
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
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
4、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