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
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采取补救措施。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的,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在协议补充后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而且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无法确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违约责任。
三、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
合同债务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
赔偿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
四、
定金责任。主要是以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一方当事人履行
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五、
违约金责任。可以有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
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