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没有工作不能成为理由,除非这子女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的需要他人
监护的精神病人或残疾无生存能力的低智、低能人。完整的
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
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