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十五日之内开庭。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
起诉条件的,人
民法院会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
当事人。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