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执行
拘役须先抵扣
羁押期限。合并
处罚后判处拘役的,在
判刑前被
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一天的刑期,
拘役刑期最长是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
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