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
履行合同并承担
违约责任,所以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一定就可以不履行合同。除非存在《
民法典》580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不履行合同。《民法典》580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
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
约定违约金,又约定
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