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先向被告邮寄
起诉状、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部分法院有时也会连同
传票、应诉通知书一同邮寄。此时,需要做的就是弄清原告是谁,案由是什么,对方
诉讼请求是什么,为何会
被起诉,对方有什么
证据等等。
第
二、准备起草
答辩状,按照法律规定自收到起诉状15日之内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如果对法院
管辖有异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交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第
三、去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有哪些证据材料,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相应地被告也应当收集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证据材料,并在
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己方证据,如果有
证人出庭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目前部分法院会在庭前通知
当事人质证,但多数法院是在开庭当日组织原被告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第
四、如果被告不能到庭的,可以
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被告或者
代理人应当在庭前向法院提交相应的委托
代理手续。
最后,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时也未委托
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就会
缺席判决,此时被告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