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是必须要
开庭审理,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具体情况如下:
1、
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开庭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
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
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
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
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开庭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
自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对第
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
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
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
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上诉、
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