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
工伤待遇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
赔偿金额没有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以数额过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
工资报酬、
加班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
欺诈、
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
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