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同居双方签订的
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
欺诈胁迫的情形,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不恶意损害公私财产,这样的协议通常是有
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法院会依法支持你的请求,给予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