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交到检察院 说明这是
公诉案件,后续就是检察院对案件事实、
证据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
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
起诉决定,然后准备公诉材料以备开庭使用。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不起诉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犯罪性质和
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
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
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