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
追诉期限从
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