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最高人
民法院上报并核准。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
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
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
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
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
合议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