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遗嘱继承有期限吗
1、遗嘱继承有期限吗
在《
民法典》的规定当中,并没有遗嘱继承的期限条文,根据法不禁止及自由的传统,遗嘱继承期限没有法律规定的,视为没有期限,但是因遗嘱继承产生的
继承权的
纠纷,其
起诉期限是三年。自
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
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
起诉讼。
2、遗嘱继承的实质要件
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继承的条件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这些: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
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
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
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4、遗嘱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
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
(3)全部
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
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
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
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继承人中有
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委托他人
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0)
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
监护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