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很简单的,可以因为交通事故之后的一系列解决问题都是属于普通的民事问题,在民事问题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双方
当事人的意愿,也就是
民法当中所说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这个共识来进行。
2、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算已经拨打了
报警电话,让交警来到现场,双方也可以在交警未来之前,甚至可以在交警已经到达现场之后来私下解决,也就是私了,但是私了是有一定条件的,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双方没有办法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交通事故才可以。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