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不能向
债务人的保
证人追偿。反担保人是由被
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
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担保人承担
担保责任后其身份转为
债权人,被担保人仍为债务人,反担保人为“担保人”,因此,担保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与反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只对债务人进行担保,对反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担保人追偿。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