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们将
同居关系视为搭伙过日子,在分配财产上,分割形式分为如下两种: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
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重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
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
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一般来说,法院对于这种非婚姻关系的判决是:除去
个人财产外的
共有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按
出资比例分割,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0.解除
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
债务,可按共同债权、
债务处理。
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