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如果借款
合同主体均为自然人,即视为没有利息。
2、如果一方不是自然人,在
当事人就利息问题约定不明时,可以以订立借款合同时
合同履行地的商业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