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
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
当事人因
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变更原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重新订立新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同样在男女双方之间产生
法律效力。
如果因为财产分割协议发生
纠纷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如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不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应被支持。
如果
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
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