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一方
隐匿财产的,法院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如果是在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